甘肅普通話等級劃分標準
- 時間:
- 2019-05-20 16:43:35
- 作者:
- 趙老師
- 閱讀:
- 來源:
- 甘肅教師資格網
甘肅普通話等級劃分標準
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共分為三級,每級又劃分為兩個等,即甲等和乙等。
一級
甲等:朗讀和自由交談時,語音標準,詞匯、語法正確無誤,語調自然,表達流暢。測試總失分率在3%以內。
乙等:朗讀和自由交談時,語音標準,詞匯、語法正確無誤,語調自然,表達流暢。偶然有字音、字調失誤。測試總失分率在8%以內。
二級
甲等:朗讀和自由交談時,聲韻調發音基本標準,語調自然,表達流暢。少數難點音(平翹舌音、前后鼻尾音、邊鼻音等)有時出現失誤。詞匯、語法極少有誤。測試總失分率在13%以內。
乙等:朗讀和自由交談時,個別調值不準,聲韻母發音有不到位現象。難點音較多,失誤較多。方言語調不明顯。有使用方言詞、方言語法的情況。測試總失分率在20%以內。
三級
甲等:朗讀和自由交談時,聲韻母發音失誤較多,難點音超出常見范圍,聲調調值多不準。方言語調較明顯。詞匯、語法有失誤。測試總失分率在30%以內。
乙等:朗讀和自由交談時,聲韻調發音失誤多,方音特征突出。方言語調明顯。詞匯、語法失誤較多。外地人有時聽不懂其談話。測試總失分率在40%以內。
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是證明應試人普通話水平有效憑證,證書由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統一印制。普通話一級乙等以下成績的證書由省(直轄市)級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加蓋印章后頒發,普通話一級甲等的證書須經國家普通話水平測試中心審核并加蓋國家普通話水平測試中心印章后方為有效。有效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全國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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