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半年甘肅平涼市中小學教師資格筆試考試溫馨提示
- 時間:
- 2019-03-01 09:54:37
- 作者:
- 傅老師
- 閱讀:
- 來源:
- 甘肅教師資格網
1.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入場參加筆試,兩證不全者不得入場。考生可于2017年3月6日至11日期間,通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正反兩面不得涂改;身份證遺失的考生須提供臨時身份證、或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帶有照片的戶籍證明。外出時要妥善保管,謹防遺失。
2.考生入場時須主動出示《身份證》和《準考證》接受安檢。參加考試時,考生除攜帶考試用具和證件外,其他物品一律不許帶入考場,特別是手機等具有拍攝和傳輸功能的電子產品,一經發現,將嚴格按照相關規定處理。進入考點后,考生應自覺保持安靜,愛護環境衛生和公共設施。
3. 本次考試,考點設有物品存放處,便于考生存放隨身攜帶的物品,在此特別提醒,考生不要攜帶任何貴重物品,以免丟失發生不必要的糾紛。
4.本次筆試于3月11日分3場次進行,第一場次:9:00-11:00、第二場次:13:00-15:00、第三場次:
16:00-18:00,考生應按照準考證上的時間及時參加筆試,每場考試開考15分鐘后不準入場。每場考試結束,考生需耐心等待監考人員清點試卷無誤后,方可離開。
5.本次考試全部在標準化考場進行,所有考場均使用無線電信號屏蔽器和無線電耳機探測儀等電子監測設備,考試全程實施視頻監控錄像,如發現違規將依規定嚴肅處理。
6.考生若有違紀、作弊等行為,將按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33號令)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對于作弊考生將作出暫停參加該項考試1至3年的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同時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
7. 《刑法修正案(九) 》自2015年11月起正式生效。《刑 (九) 》將組織作弊、提供答案、代替考試等行為明確定性為違法犯罪行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請各位考生嚴格遵守,誠信考試,切勿以身試法。
各位考生,2017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筆試考試將近,請在學習、工作之余,注意休息,調整好考試狀態。考前,請提前查看考點交通狀況,遠道而來的考生合理安排食宿,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考中,請認真思考、沉著應對。考后,請考生積極關注“平涼教育網”平涼市教育局
2017年2月27日